影響者行銷 (influencer Marketing)的崛起 (一):概念 行銷客社群 通常網紅是內容創作者,通過讓他們展示看家本領,將更可能從合作中獲得最大的價值。 儘管不同合作者都是參與同一個產品,但內容風格可能會大不相同。 當然,提供一些有關所需的資訊是必要的,但是不要期望對整個內容有太多的限制。 不要只關注網紅的粉絲或追蹤者的數量,以行銷效益而言,相關性和品質會比數量更重要。 一位網紅可能擁有比另一位有更多的受眾群體,但是後者或許更適合你,並且能夠達到的特定目標。 【關於力新】 力新文化為美國國家地理家庭娛樂 獨家總代理發行兒童英文讀物代理商。 國家地理學會 是全球最大的非營利科學與教育組織之一,於1888年(共134年)以「增進與普及地理知識」為宗旨成立,並致力於激勵大眾關心地球。 我們致力推廣知識類、藝文類、教育類等英語兒童點讀書籍及科普影片。 ★環境佳 優質的展覽活動、多元的百貨據點,力新提供良好工作環境。 公司支持資源研究、欣賞,良好的學習氣氛,夥伴腦力激盪彼此交流。 另一方面,YouTube 與 Instagram 等巨頭陸續祭出創作者補貼,基金規模遠遠高於 TikTok 的數目,放寬影片長度可見 TikTok 變現壓力持續加重,必須做出立即的改變;而 TikTok 走向長影音,也將對 YouTube 市場造成威脅。 2022 最新報告指出,台灣人目前每天花費一小時以上時間觀看影音內容,這個數字正在逐年增加,影音社群競逐勢必將持續,值得密切關注。 Partipost 報告則揭露,當品牌投入網紅行銷時,挑選網紅主要的參考指標,依序為:互動數(48%)、照片品質(19%)、內容真實性(15%)、文案品質(8%)、粉絲數(7%)與個人風格(4%),顯示品牌選人時,主要仍以量化數據為主,較少依據網紅特性加以考量。 然而,多粉絲、高質感,已不是消費者最重視的元素,調查顯示,用戶對網紅的好感度主要以「內容貼近日常生活(64%)」、「有更多真實的評論(22%)」為主,更有 66% 年輕人認為「內容真實性」才是社群重點,可見「真實至上」也將成為網紅行銷的重要準則之一。 某種程度來說,網紅行銷就是一種口碑行銷,由消費者的角度去體驗、建議和介紹才會更適合。 而且他們更了解自己的粉絲喜歡什麼樣的風格,讓他們決定內容是什麼和要怎麼做、怎麼表現,這樣才能保證內容更符合粉絲胃口。 雖然許多影響者可能同時擁有多個社群頻道,但通常會有經營的主戰場,所以選擇上還是很重要。 seo 另外,可以嘗試找不同類型的網紅合作(不要和自身產業相差太大),比如找美食類網美推廣美妝產品,一來粉絲可能會有新鮮感,也可能會接受推薦。 若您平常喜歡追蹤網紅、看YouTube、滑IG,那您在網紅生態觀察到的觀點與洞見,將有助於您在此職位上發揮。 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因契約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您同意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以利本公司為您辦理退款。 DOI可強化引用精確性、增強學術圈連結,並給予使用者跨平台的良好使用經驗,目前在全世界已有超過五千萬個物件申請DOI。 如想對DOI的使用與概念有進一步了解,請參考華藝DOI註冊中心(doi.airiti.com) 。 調貨時間:無庫存之商品,在您完成訂單程序之後,將以空運的方式為您下單調貨。 為了縮短等待的時間,建議您將外文書與其它商品分開下單,以獲得最快的取貨速度,但若是海外專案進口的外文商品,調貨時間約1~2個月。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排名第二位的TikTok,有45%受訪者在使用它進行網紅行銷活動,但是在去年統計時TikTok甚至沒有自己的類別(歸納為其他類)。 調查報告中還指出,高達50.7% 的受訪者經營電子商務,而49.3%的受訪者沒有。 考慮到調查對象來自不同的背景—品牌、營銷機構、公關機構與「其他」,顯然電子商務在所有類型的企業中都愈來愈受歡迎。 隨著人們在網路上花的時間顯著增加,據估計,網紅行銷從2016年的17億美元增長到 2020年的97億美元市場規模,預計到2021年將躍升至138億美元,顯示出新冠疫情實際上加速了網紅行銷的增長。 近兩年因為全球COVID19新冠疫情爆發,報告指出儘管2020年新冠疫情造成了市場的不確定性,但網紅行銷仍然是一種受歡迎且有效的行銷方式。 從這個意義上,並非是擁有的粉絲越多,就能算是一個「影響者」,而應該綜合起來考慮,這也使得「影響者行銷」是一個很費力費時的事情,國內很多所謂的大號行銷、紅人行銷都不算真正意義上「影響者行銷」。 不要因為你付錢,就要控制合作對象的所有做法,當你能真正關心他們與共創好處時,他們才更有可能會忠於你的品牌,並會在業配後仍然持續地幫助你實現目標。 在閱讀時需要注意整體情況會依據地理條件、時空背景而有所不同,但是總體而言這份報告對於全球網紅行銷市況仍具有充分的參考意義。 如果進一步從網紅行銷活動數據觀察,報告指出COVID19新冠疫情確實在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對網紅行銷產生了初步影響,廣告活動從2020年第一季的1,945個到第二季下降為1,575個。 然而,從2020下半年發生了顯著變化,第三季度急遽上升至2,163個,第四季度的增幅更大,達到2,901個。 顯示出新冠疫情對減少網紅行銷的影響是短期的,實際上網紅行銷的規模仍在逐漸擴大。 如果你的第一個合作案是失敗的,請不要放棄,我曾經以為跟擁有大量粉絲的意見領袖合作就會肯定有效,但是後來我有了與明星藝人、網美、部落客、雜誌媒體合作經驗之後,我發現這不是絕對成功的法則。 當你持續去做和累積經驗之後,你可能會非常有感地發現網紅行銷只要選對人、用對方法是非常有效的。 例如:合作對象是以 YouTube 為主體,那麼你可以把內容用於其他行銷渠道之中(記得先談好後續的內容使用權),這樣才有助於內容最大化利用,發揮更大的價值和產值。 很多人想做網紅行銷而沒有方向,不知道自己產品適合在哪個平台做網紅行銷,其實你可以在 Instagram 等平台上搜尋相關競品蹤跡,看看競品是怎麼做的、找了哪些人,可能你會有進一步的想法喔。 換句話說,網紅行銷不只是單純求曝光,而是要能將一個人的名聲和認可附加到另一個品牌身上。